許多民眾一定有共同的經驗,到診所或醫院掛號後,醫護人員才從一大疊的資料中找出病歷,再送給看診的醫師,結束後再送回並歸檔。但礙於翻閱的次數過於頻繁,病歷容易出現破損,加上每次看診都會增加內容或是X光片、掃描圖等,病歷也會愈來愈厚。
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徐嫦娥表示,衛生署規定病歷需要存放七年,傳統的紙張病歷不僅需要儲存的空間,還要有專人負責管理,但當看診的病患愈來愈多,勢必要有更大的存放空間;加上許多醫院都是位於精華地段,設置病歷存放空間的成本將更形可觀,又資訊化的時代已經來臨,使用紙張病歷更是浪費人力。
徐嫦娥提到,每一位醫師的字跡都有所不同,若病歷上的字體不夠清晰,醫師或是醫護人員不易辨認,或因誤判而配錯藥品,都有可能造成醫療疏失,萬一病人的病情加重或死亡,還會演變為醫療糾紛;病人如果一次掛兩個門診,還會容易發生病歷未送達延遲看診的情況,最大的原因是病歷只有一份,每次只允許一個人翻閱,不過採用電子病歷後,將會改善這些問題。
而使用電子病歷不只是管理上節省人力,且更具有研究的價值!徐嫦娥進一步提到,電子病歷格式因為已經標準化,故透過標準格式轉換,即能夠整合病人的所有資料,解決紙本病歷散佈在各家醫院,無法整理、歸戶等問題。另外,電子病歷只須將資料輸入電腦即可,不需要書寫文字,沒有字跡辨識的問題,將會降低醫療疏失發生的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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