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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小常識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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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孕婦及產婦的服藥須知
 

孕婦與授乳婦女,屬於特殊的用藥族群,需特別注意用藥相關知識,我們胚胎發育主要分為三個時期:器官生成前期、胚胎期及胎兒期,其中第二至八週為胚胎期,是胎兒主要器官,如心臟、中樞神經系統、眼睛、耳朵和外生殖器等發育的關鍵時期,如果使用不恰當的藥物,對胚胎會造成結構性缺損的傷害,可能會危及胎兒、嬰幼兒甚至母親自己的生命安全,不可不謹慎使用。

    美國從1982年開始,要求所有藥品在上市前,必須具備懷孕用藥安全研究報告,一般會以懷孕用藥級數來表示,分為五級:ABCDX,安全性依次遞減。A級表示根據臨床研究證實了安全性,B級表示沒有證據顯示藥品具危險性,C級表示危險性無法排除,D級表示有證據顯示其危險性,一般孕婦以使用AB級為宜,X級則是孕婦禁止使用。

    以下列藥品為例,過敏性鼻炎、皮膚濕疹、暈車藥等所有使用的抗組織胺多屬於BC級,退燒止痛劑如普拿疼屬B級,止吐藥屬BC級,鎮靜安眠藥多屬D級,酒精屬D/X級,倘若正在使用藥品,建議您應主動詢問醫師或藥師,以評估是否停藥,原則上,懷孕期間若非絕對需要,應避免用藥,尤其是對藥物最敏感的胚胎期(二至八週)

    大部分的藥物都會進入乳汁,如果媽媽無可避免地需要服用藥物時,應錯開餵奶與服藥時間,可減少嬰兒經由乳汁攝取到藥品,大多數藥品在服用後一至三小時內達到最高濃度,此時奶水濃度也最高,建議您可在吃藥前先餵奶,並事先擠出備用,通常服藥後六小時再餵奶較為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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